广德市笄山温泉文旅项目-温泉酒店塑木地板采购两阶段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2026-07-17
比选人就广德市笄山温泉文旅项目-温泉酒店塑木地板采购项目,采用二阶段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报名参与。本次比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全程接受纪委监督,确保比选过程合规透明。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德市笄山温泉文旅项目-温泉酒店塑木地板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本项目工程地点在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卢湖大道西侧,桃花源路南侧,毗邻陈家田冲水库,共计约3000㎡的塑木地板采购,采购控制总价约92万元(最终以实际比选文件为准)。
3.比选方式:比选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第二阶段: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比选申请人发放邀请函及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比选样品及比选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通过样品审查的进行比价,具体比选方式见后续比选公告)。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报名人须为独立法人实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具备塑木地板生产或合法经营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比选申请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塑木地板供应大于1500㎡或金额大于46万元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详见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第四点)。
3.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被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合同违约纠纷及相关行政处罚记录。
5.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需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入围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第一阶段:报名流程及资料核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07月24日17时00分(每日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比选申请人需派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资料到比选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申请,不接受线上、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广德市爱民路桐汭大厦12楼招标代理部。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单位需装订一正一副资料,密封盖章提交,一正一副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3.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塑木地板采购项目业绩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结算凭证复印件及能证明业绩为装饰装修项目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业绩);甲方支付的材料供货费用依据(以增值税发票或纳税证明为准,支付总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
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塑木地板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并加盖原厂公章的专项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仅可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多家比选申请人投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则该品牌全部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明确反映出评审所要求的内容的,应另附加盖业主方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审委员会不予认可。
4.无违法违规经营、无重大质量事故及失信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比选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详见报名现场告知)。
(三)资料核查
1.由招标代理单位对报名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核查,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核查过程。
2.核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比选人指定渠道(如官网、公告栏)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第二阶段;公示有异议的,报名人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申请,核查小组核实后予以回复,若异议成立的,取消该报名人参与资格。
3.未通过资料核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资料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比选申请人发放邀请函及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比选样品及比选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通过样品审查的进行比价,具体比选方式见后续比选公告。
四、纪委监督要求
本次比选全过程(报名核查、样品评选、比价、公示等所有环节)均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纪委有权对比选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制止、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比选的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比选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泄露比选信息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单位或人员的参与资格,追究相关责任;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比选申请人需自行承担报名、资料编辑装订等相关费用,无论报名、入围、中选与否,比选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2.比选人对本次比选拥有最终解释权,若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在报名期间向比选人咨询。
六、联系方式
1.比选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国投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爱民路桐汭大厦11楼
联系方式:郑先生 13655667891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桐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德市爱民路桐汭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563-6927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63-6927172
附件1:塑木地板采购清单
部位/位置 | 物料编号 | 参考图片,以样品为准 |
客房露台地面 | WD-15 塑木地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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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材:PE+木粉共挤改性材料,尺寸:3000*138*23mm,产品宽度可由厂家适配,密度:≥1.0g/cm³,吸水率:≤1.0%; 2、物理力学性能:弯曲强度:≥25MPa,拉伸强度:≥15MPa,硬度:≥65HD,尺寸稳定性:≤0.3%,不开裂、不变形、不翘曲,耐磨、抗冲击、抗老化,适合户外长期使用; 3、环保等级:无甲醛、无重金属,符合室内外环保标准,抗紫外线:≥4级,不易褪色,耐高低温、防霉、防蛀、防水防腐; 4、表面与结构:表层共挤处理,防滑、耐污、易清洁。双面可用,纹理均匀,无色差、无毛刺; 5、配套专用龙骨、卡扣,安装牢固、便于检修; 6、本项材料费用含生产、运输、二次搬运、现场安装等全部费用; 7、最终结算以审计审定的现场实际铺设面积结算; 8、塑木地板推荐圣象、肯帝亚、安信、联丰、柏尔、森泰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比选申请人在比选中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或标准(须经2/3以上评委一致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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